1、经济特区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等五个城市。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邓小平的倡导,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顺应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展的新趋势,在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重大步骤。

2、任何社会变革都需要有一个突破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同样需要排头兵。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中共中央和广东、福建两省上下互动,酝酿利用两省毗邻港澳台、华侨众多的优势,在对外开放中“先走一步”和试办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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